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

七年之約

前一排係某報章,看到一篇很有趣的文章. 內容係一位德國女仕,向國家提出一個建議,當一段婚姻到了第七年,要再續婚約去reconfirm. 如果是但一方唔簽約,這段婚姻就會無效.

看完的一刻,感覺呢一個建議很有創意. 如果真的實行,起碼給一對夫婦一個機會去反思,去認真想今後是不是想同另一半去繼續. 如果大家都係有心既, 在未到七年時,一定會去用心經營這段感情. 相反,有這一個機制,到了第七年不續約就會自動分開, 相信會令十家舒服d.

人很多時都係被動,及不願意作出改變. 基於唔同原因,唔想同另一半直接說出分開. 除左婚姻,男女朋友關係,我想都可以有這一個機制. 例如以一年為限,每年都要reconfirm 男女朋友關係,是但一方唔願意,唔reconfirm,這段關係就告吹. 男女各方都不需要找分手的籍口,可能會減少一d唔愉快既情況.

堅持要一點勇氣,放棄要一點智慧. 不知你們想不想有這個建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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